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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,國家審計署公布了西電東送21個輸變電項目審計結果,審計結果觸目驚心。
審計署審計的西電東送設備材料采購和招標代理未按規(guī)定招標問題情況顯示,在渝鄂第二通道及鄂西水電送出500千伏輸變電等工程中,項目法人華中電網公司指定該公司職工持股企業(yè)湖北豐華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負責設備材料采購,并按一定比例收取采購代理費用;同時,湖北豐華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還向材料供應商亂收費等,共收取16536萬元。上述資金以分紅等形式發(fā)放給華中電網公司職工。
上述“自己人跟自己人玩”的案例在此次審計結果中并不鮮見,中電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為國家電網[微博]公司所屬中國電力科學院下屬企業(yè)。在此次審計結果中,中電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(yè)屢次從外采購相關設備,然后再加價賣給國網旗下的華北電網公司等負責西電東送項目法人。